養魚執法是什么?溫家寶近期強烈批判道德底線淪陷,“養魚執法”就是說違法者有違法苗頭,或剛剛開始違法時,執法者不及時制止,而是讓違法者實施違法,或者放大違法,然后再執法。這樣,執法者有利于提高“談判條件”,有利于提高罰款額度。這種執法多出現在“經濟”違法的執法中,都是出于“經濟”考慮。例如雙匯的瘦肉精事件,知名上海企業的染色饅頭事件等都給我們消費者很大啟示,同時今日又爆料了沈陽毒豆芽事件,養魚執法這次很給力。

有些網友質疑偌大個企業進行養魚執法事件難道監管部門看不見?有人分析稱,監管部門可能是為了某種利益與企業形成一種共識,這種共識導致被曝光雙匯瘦肉精事件后被頻繁挖角出來,啟示如果沒有雙匯的瘦肉精是不是就不會爆料上海的染色饅頭,沒有上海的染色饅頭是不是就不會爆料沈陽的毒豆芽?接二連三的事件不是偶然,罰錢不是硬道理,真正的指標是給力政策,或許真的像總理所說這些人為了錢什么道德淪陷的事情都會做得出來。 網友表態食品檢查力度太小,我們所交的稅收養那些質檢人員有什么用?難道白養他們就是為了給自己找慢性自殺毒藥吃?還有網友表示以后超市買的東西都不敢吃了,怕有毒,養魚執法真的是養了魚之后再把其吃掉,吃干抹凈誰知道?網友呼吁國家應該立即出臺政策針對食品衛生給予嚴厲打擊,做到讓消費者真正享有權益. |